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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的通知》(文字解读)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6-08-03 09:42 打印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扩大“商转公”受益范围,解决过去已婚缴存人以单产权人名义申请“商转公”的难点,中心决定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

二、优化内容

放开“商转公”贷款中,原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原商贷)为单产权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须添加配偶方为共同产权人的限制,缴存人以个人名义商贷购房、已婚状态下仍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在中心受委托银行范围内实现直转。

解读:

优化前:原商贷为单产权人,申请“商转公”时须按中心规定,在已婚状态下须添加现在的配偶为共同借款人,因涉及产权人变更导致产权证变更,借款人只能选择自筹资金偿还商贷后变更产权证,增加了借款人的筹资压力。

优化后:

1.原商贷为单产权人,即便缴存人现处于已婚状态,无需添加配偶为共有产权人,可直接以个人名义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2.原商贷银行属于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自贡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即可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

三、办理资料

(一)身份证、婚姻关系材料、主借款人银行卡(Ⅰ类卡);

(二)商业贷款余额表;

(三)买卖合同;

(四)商业借款合同(含抵押合同);

(五)《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享受多孩政策的家庭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七)享受新就业大学生贷款支持政策的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执行时间

政策自2026年7月17日起执行。认定时间以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