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作用,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经济压力,满足缴存人对“好房子”的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二、热点问答
(一)本次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将两项购房提取政策由阶段性措施转为长期执行;二是放宽提取的地域限制条件;三是调整贷款购房的提取方式,实现首付款与还贷均可提取。
(二)由阶段性措施转为长期执行的两项购房提取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新政将购买自贡市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及“父母、子女互提首付款”两项政策,由原来的阶段性措施调整为长期政策,不再设定政策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长期享受相关提取便利。
例如,李先生打算2027年在自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因父母有公积金,想购房后让父母以父母子女互提首付款名义提取公积金,若按原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截止至2026年底,其购房计划因超出政策期限无法享受该福利。新政实施后,两项政策调整为长期执行、不再设定有效期,李先生父母可正常申请购房首付款父母子女互提公积金。
(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取消偿还自住住房本息地域限制。缴存人申请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房屋地址应与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限制条件,实行全国范围内可提取。
例如,张先生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工作地、户籍地均在自贡,2020年在海南省海口市贷款购买一套自住住房,按原政策因房屋地址与户籍、工作地不一致,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新政策实施后,张先生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该套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异地购房首付款的提取地域限制有何调整?
答:放宽异地购房首付款提取地域限制。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川渝地区外新建商品住房或贷款购买再交易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取消“房屋地址应与缴存人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的限制条件,实行全国范围内可提取。
例如,陈女士为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户籍、工作地均在自贡,2026年3月15日在云南省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原政策,因该房屋位于异地,陈女士无法提取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政策实施后,异地购房首付款提取地域限制被放宽,陈女士可按规定在购房后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其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减轻前期购房资金负担。
(五)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方式有何调整?
答:缴存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将原政策可提取购房首付款或偿还贷款本息,调整为在提取购房首付款后,还可提取偿还贷款本息。
例如,按上述陈女士的案例,陈女士已按新政策提取了购房首付款。同时,陈女士还可在开始还款后,继续申请提取其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该套住房的购房贷款,全面享受公积金政策带来的双重保障。
(六)此次政策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政策调整自文件印发之日(2026年3月13日)起执行。首付款提取的,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日期须在政策印发之日(含)以后;再交易房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登记日期须在政策印发之日(含)以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须在政策印发之日(含)以后缴存人或配偶正在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他提取政策仍按照《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自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