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川审资调报〔2025〕39号)要求,现将沱江流域(自贡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沱江流域(自贡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审计反馈问题,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动真碰硬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责成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制发《沱江流域(自贡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细化整改措施48项,逐一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整改落地见效,推动沱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截至2025年12月30日,4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20项(其中,5项立行立改类措施全部完成整改、14项分阶段整改类措施已完成8项、29项持续整改类措施完成7项),其余整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