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礼遇“盐都工匠”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礼遇“盐都工匠”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礼遇“盐都工匠”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盐都工匠”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尊重工匠、关爱工匠的浓厚氛围,激励引领更多职工走技能成长、技能报国之路,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奖励优待。“盐都工匠”命名时一次性给予工匠本人0.5万元奖励。每年春节前夕集中慰问“盐都工匠”代表并发放慰问金。“盐都工匠”在市域范围内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可免门票游览自贡盐业历史博物馆、自贡恐龙博物馆、荣县大佛、富顺文庙旅游景区;在市内公立医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和特约诊疗服务。“盐都工匠”配偶、子女、父母在市内公立医院就诊享受绿色通道服务。“盐都工匠”子女在自贡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解决入学。(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薪酬待遇。鼓励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盐都工匠”给予薪酬激励。支持企业对“盐都工匠”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分红激励。(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三、岗位评价。支持企业优先推荐“盐都工匠”参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选聘担任首席工程师以及到技工院校担任兼职实习指导教师。“盐都工匠”可按相关政策破格申报相应系列或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平台支持。鼓励“盐都工匠”领衔组建“创新工作室”,积极参与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申报工作。相关部门依规做好政策指导。(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五、创新激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盐都工匠”承担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和重点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鼓励“盐都工匠”与所在单位约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通过自行转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六、住房保障。对符合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的“盐都工匠”,可采取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安居补贴等多种方式提供住房保障。鼓励各区县布局建设一批拎包入住式的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培训休假。每年有计划选派“盐都工匠”到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学习考察,优先支持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重要学术交流活动等。每年有计划组织“盐都工匠”进行疗休养,费用标准按照市劳模相应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八、评选优先。在推荐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享受政府津贴人员、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四川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四川工匠和省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盐都工匠”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盐都工匠”在自贡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受相关礼遇。本政策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