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 发布 :2022-03-25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要求,我市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2022年一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检查情况。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集约化平台)50个网站(频道)以及全市97个(3月已关停1个)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100%全覆盖检查。集约化平台50个运行网站(频道)中,各区县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市级部门频道合格率为86.05%。97个政务新媒体的合格率为97.94%。
        (二)信息发布。一季度,全市通过集约化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300余条,全市政务新媒体依法主动公开信息4200余条。
        (三)网站管理。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各站点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主动公开目录、监督电话等进行了更新。同时,对全市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中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清理,整治规范公开的个人信息500余条,加强了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
        (四)年报公开。组织开展了全市2021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集中公开工作,引导各年报发布单位同步做好年报内容解读,其中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部进行了图文解读,富顺县所有乡镇、县级部门均实现年报和图解同步发布。同时,对全市48个市级部门(单位)、7个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90个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确保年报内容准确、勾稽关系正确。
        二、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市发展改革委“(信用自贡)联合奖惩备忘录”、市生态环境局“区县动态”、市国资委“上级国资动态”、市市场监管局“区县动态”、市统计局“工作动态”、市公积金中心“业内动态”等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能坚持每周更新,其中“自贡公安微户政”(市公安局)、“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超过14天未更新的情况。
        (二)信息把关不严。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时间要求进行了集中公开,但绝大部分单位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公开年度报告存在质量不高、数据统计不到位、逻辑性差的问题(详见附件)。市国资委网站频道在“国资动态”“国资监管”栏目发布与本栏目无关内容。
        (三)网站内容发布数量偏少、频次偏低。检查发现,政府网站频道公开频次偏低、总量偏少,部分单位仅对照标准底限(如动态类栏目最长14天应更新一次)进行内容更新,未结合网站栏目设置和自身工作实际梳理编发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
        (四)网站链接长期无法访问。信用自贡(市发展改革委)专栏的“共享单车”“电子商务”“校园借贷”链接长期无法访问。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整体发声、联动发声。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同步落实好保密审查、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审查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二)进一步加强常态规范监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要求,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认真查堵漏洞,防止出现错别字、重要表述错误、错链断链等问题,切实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完善年报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理论学习,并认真对照错情统计,适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年度报告的编制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针对本次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119590),同步抄送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联系电话:8202365)。其他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问题梳理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附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错情统计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附件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错情统计
 
        一、年度报告格式不规范
        1.标题中单位名称未严格使用全称,未对字体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造成在不同终端和系统内显示不完整。
        2.总体情况的内容未分段进行阐述,所有内容均在一段内呈现,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年报格式》)分层分段表述,导致总体情况内容结构层次不清晰,阅读体验较差。
        3.报告中第二、三、四部分的表格未用统一版本,部分单位仍延用2020年的旧版本表格,未按《年报格式》要求使用新表格。
        4.报告整体排版格式不统一,如报告内容字体、格式使用不规范,存在同一层次字体不统一、段落空行、段首缩进不一致等情况;报告结尾使用落款和时间(按规定不需要落款和时间)。
        二、年度报告内容质量不高
        5.内容与上年度雷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年年相同或相近;部分单位改进措施简单,无实质有效内容,不具备可操作性,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
        6.总体情况虽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个部分进行总结,但工作总结不全面,数据统计不全,错统、漏统情况普遍存在。
        7.报告内容未认真审核校对,存在明显错误(如错字、漏字、叠字)、文不对题(如段落标题和内容不相关)等情况。
        8.未在报告中注明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年度报告数据逻辑性差
        9.表格中数据未严格落实“零报告”模式,即未发生或未产生数据的项,未按《年报格式》要求,全部置零(即填写数字0)。
        10.同一表格中所列数据关系不清、表格中所列数据与报告内容不统一、表格中所列数据与上年度数据的逻辑关系混乱、勾稽关系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