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 : 发布 :2023-03-09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自贡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根据《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川府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多元特色发展,加快建设成渝地区教育强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多样化发展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着力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国家选才、高校选生、考生选科”有机统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选拔高素质人才。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招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逐步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协同育人,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选拔机制。

  ——坚持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的关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建立“教学、考试、招生”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分类考试。

  考试类型。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和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考试科目。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14门科目,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选择考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考;已获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不参加合格考,直接认定为具备普通高考报考资格。选择考的对象为符合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人员。

  (二)规范有序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

  评价程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写实记录成长过程,在整理遴选、公示确认、审核签字的基础上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确保档案材料客观真实。

  评价使用。高等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规范实施“3+1+2”高考模式改革。

  从2025 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改革模式。不再分文理科,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考科目考试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成绩构成。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

  录取方式。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四)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将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合理安排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发挥分类考试作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的作用。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完善中高职院校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深入推进专业、课程和教学安排的相互衔接,优化专业类别设置。开展职普融通改革试点工作,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培养选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

  (五)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开始,到2024年秋季,高中所有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建立新课程学科建设基地,加强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强化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市、区(县)教育部门要成立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专班,负责课程改革的管理、保障、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是实施新课程的主体,要全面落实新课程设置方案,构建课程体系、规范课程设置管理,确保新课程顺利实施。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程序智能化。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扎实开展培训,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抓好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培训,持续推进全市所有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培训。

  (六)全力构建“新高考模式”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选课指导制度。市、区(县)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结合实际编写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学生理性选择符合个人特点的学科及课程内容。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高一学年结束后,实行选考科目的分科教学。

  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强化学生发展指导职能,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课程开设计划,开齐开好学生发展指导课程。要建立以专职教师为骨干,班主任、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积极配合的学生发展指导教师队伍,对学生发展进行系统规划和指导,引导学生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教学。坚持“学生主体、学校主导、分层推进”的选课走班原则,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要求,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建立完善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班主任和导师制相结合的教学机制和育人机制,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推动本辖区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整体设计、有序推进。市级建立高考综合改革专项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高考综合改革相关事项,统筹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各区县要对应建立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二)切实强化部门职责。教育部门要强化统筹规划,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高考综合改革督导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配备与改革任务相适应的招考机构人员力量。宣传、网信部门要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做好教育项目立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用标准调整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高中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落实改革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职称评定等工作。保密、公安等部门要以涉考、涉招等工作为重点,依法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各类涉考不良信息。

  (三)全力夯实条件保障。市教育部门要会同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区县和高中学校,夯实条件保障。要切实解决好教师总量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教师、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教师严重短缺的问题。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在两年之内达到高考综合改革办学条件的要求。深入实施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攻坚行动,严格控制办学规模。优化标准化考点设置,确保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四)全面加强宣传引导。要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自媒体、电视台、报纸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改革成果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要及时发现、稳妥处置相关负面信息,严厉打击负面炒作、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改革良好氛围。

  (五)严格落实督导考核。加大教育督导工作力度,把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情况纳入对同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应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对因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自贡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自贡市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
项目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一、学业水平考试 1 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市教育体育局、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2 加强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健全诚信考试机制,严肃考风考纪。 持续推进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 建立健全公示、审核、申诉与复议、抽查通报、诚信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三、新课程新教材实施 4 全面落实新课程设置方案,构建课程体系、规范课程设置、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强化新课程实施管理,确保新课程顺利实施和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5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强化教研专业引领。 持续推进
6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智能化。 2023年9月底前
7 严格实行学分管理,规范操作过程。 持续推进
8 扎实做好全员培训,完成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及学科教师培训。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

四、办学条件达标
9 配置新高考改革所需的实验室、实训室、功能教室、学科教室、心理咨询室、生涯规划指导中心等功能室,确保生均图书、生均计算机等办学条件达标。 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 2023年8月底前
10 制定普通高中标准化考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区(县)域内普通高中标准化考点建设。 2023年4月底前
11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切实保障高考综合改革需要。 持续推进
五、队伍建设达标 12 解决好高中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确保普通高中生师比达到国家标准。 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2024年8月底前
六、大班额化解 13 严格办学规模,新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不超过3000人,消除5000人以上普通高中校点。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2025年8月底前
14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大校额、大班额的监测和长效防控机制。 持续推进
七、考试安全保障 15 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确保标准化考点的数量、设施设备、技术标准达到组织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的规范要求。 市教育体育局,各区县政府 2023年4月底前
16 依法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行为,处置各类涉考不良信息,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和氛围。 市委保密机要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