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诚信唐山”建设,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前,唐山市制定《2022年“诚信唐山”建设“保50争30”暨争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聚焦11项工作任务,积极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宣传贯彻落实信用制度规范建设。开展信用立法研究和加强各领域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国家和省行业领域信用政策。
加强信用舆情监测和诚信文化宣传。加强诚信舆情和负面事件动态监测,及时主动响应、迅速处置;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信用应用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政府和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政府部门失信治理和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工作。
推进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工作;扩大信息归集量,市场主体平均信用记录在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础上力争领先。
加强信用支持实体经济。要持续推广“信易贷”工作,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增速;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的融资服务。
进一步推进信用监管落地落实。继续落实好信用承诺制,各行业领域广泛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规范实施联合奖惩。
进一步提升平台信息化水平。完善合同履约系统,优化“双公示”系统和信用平台网站功能,做好网站内容质量审核、网络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为信用工作高标准推进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双公示监测评估和政务诚信评价。专项整治“双公示”瞒报、迟报、错报问题,开展政务诚信评价,构建诚实信用的良好政务环境。
加强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对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进行整改,确保台账退出率100%。税务、海关注重培育增加A级纳税人和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数量,提升守信企业占比。
持续提升信用监测排名。确保国家信用综合排名“保50争30”。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根据国家公布的数据,2021年该市国家信用排名第60名,比2020年提升8名,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