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近年来,四川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平台建设和信息应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亟需提升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需要社会共同参与,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共建诚信环境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
条例关注信用承诺,提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增加了失信信息告知制度。条例还对信用服务机构概念进行了界定,以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助力“放管服”改革,深化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