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梳理科技局系统承担的工作事项,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原创信息报送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科技领域失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预警监测。
加强诚信平台建设
完善诚信监管制度
兰州市科技局加强科研诚信系统建设,建立科技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围绕兰州市科技计划和人才创新创业科研立项、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兰州市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研发机构)、引智基地认定等重点工作,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清单,组织各科室全面开展科技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提高信用信息数量和质量。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保密规定,不再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双公示”。
兰州市科技局推行建立信用承诺制,根据科技管理部门业务实际,凡涉及科技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资质认定等的行政事项都建立了信用承诺机制,规范事前信用监管;通过兰州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对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实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健全完善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记录,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信用监管。探索构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警示、惩戒体系。
拓宽信用应用领域
加重诚信评估分量
兰州市科技局大力推广使用信用报告,通过个人征信报告、信用中国、信用甘肃、兰州信用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扶持、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做到“逢报必查、逢办必查”;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明委〔2020〕6号)要求,开展科研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推行“信易+科技项目中期评估”应用场景。把科研诚信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市级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中期评估检查的重要依据,对科研诚信良好、项目执行期两年以内的科技计划在研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
开展诚信主题教育
扩大诚信文化宣传
兰州市科技局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局走廊LED大屏长期进行“诚信”海报宣传,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在局官网发布国家出台的10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文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积极组织相关科室参与全市“诚信建设万里行甘肃兰州站”启动仪式等活动,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兰州市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宣传教育活动之中,积极组织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扩大社会知晓度,累积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册),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次;组织召开兰州市科技系统干部诚信建设教育培训会,引导干部职工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不作假、不欺诈,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求真务实,争做诚信建设的示范者,守信践诺的践行者;深入科技型企业开展诚信教育系列活动之“诚实守信,你我同行”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全市道德模范学习,传递和传承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道德之美;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诚信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实施诚信承诺制度
建立诚信奖惩机制
兰州市科技局在省级科研计划项目、创新基地(平台)、科技奖励、重点人才计划(工程)、科研活动统计数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实施信用审查并进行科研诚信承诺,从事申报、评审、评估、推荐提名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相应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确保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求聘请外国人工作单位签订“信用承诺书”,明确企业提供给行政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及行业组织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兰州市“十大科技项目”和“十大科技创新项目”任务合同书中增加诚信承诺书签订的条款内容,并组织企业另行签署了审批替代型承诺书,上传至“信用兰州”网站。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奖惩机制。市科技局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人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奖金;一定期限内限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担任评审评估专家等资格。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外国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终止合同、注销工作许可,申请延期业务不予审批,并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外国人来华管理系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使其不再有来华工作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