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促进全省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决定,在“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设立重点产业链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金;为保障风险补偿工作安全、高效、规范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陕西省重点产业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工信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工信贷”是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在“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项下设立的子项目。贷款对象为纳入23条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供应商目录清单的省内中小微企业;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互荐、共认”原则,纳入“工信贷”企业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工信贷”业务优先支持以下贷款:信用贷款,主要是指“工信贷”白名单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上市培育贷款,主要是指银行机构为已与保荐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协议或辅导协议的企业发放的贷款;中期贷款,主要是指“工信贷”白名单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扩大产能投资的项目贷款,原则上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单户企业在“工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下每次只能申请一笔贷款,且不得在其他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子项目下同时申请贷款;已享受过市(县)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支持贷款的不得再申请“工信贷”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