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崇州九龙沟等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23〕302号
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请审批鸡冠山—九龙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成府〔2022〕49号)等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鸡冠山—九龙沟风景名胜区更名为崇州九龙沟风景名胜区,锦屏风景名胜区更名为东山风景名胜区,灵鹫山—大雪峰风景名胜区更名为灵鹫山风景名胜区,墨尔多山风景名胜区更名为雍忠岭风景名胜区。
二、原则同意《崇州九龙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龙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平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龙—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小西湖—桫椤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东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观宝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灵鹫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碧峰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槽渔滩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桃坪羌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雍忠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太阳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乡城县香巴拉七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理塘擦若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木里藏寺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木里恰朗多吉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三、崇州九龙沟等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景观特色、主要功能、规划面积等基本情况见附件,具体范围、功能分区由各有关市(州)公布。
四、《总体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和监督的基本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管控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各有关市(州)要按照《总体规划》抓紧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措施和建设内容。要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抓紧制定完善景区保护和管理的实施细则,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生态资源和文物古迹,促进风景名胜资源永续利用。
五、各有关市(州)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运行机制,依法加强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风景名胜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特别是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发现和列入整改清单的问题,应依法查处并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省林草局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