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马刚,电子邮箱:1779338080@qq.com,联系电话:028-84423049。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战”。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20〕49号)要求,决定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在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内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全省民政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活动,务必实现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含民营机构)100%覆盖,重点整治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消防整治,重点整治养老领域的消防硬件软件问题;二是用火整治,重点整治养老院、殡仪馆、公墓使用明火问题;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老年大学校、精神卫生福利医院、社会救助站、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问题。
三、整治重点
(一)民政服务机构集中整治重点
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问题。
1.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人员,对自然灾害、房产房屋、生产安全系统、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纳入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责任人、岗位和具体人员。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要每天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整改到位。三是安排专人,定向报告。要安排专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级民政部门集中整治重点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个民政服务机构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要定期组织会商研判,对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
2.督促隐患“清零”。要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及时掌握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变化情况。要督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3.深化“打非治违”。要在属地安委会的指导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民政服务机构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综合运用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倒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工作安排
从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级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级各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篇布局,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各民政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工作实效。各级民政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科(处、股)室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积极支持巡查,认真对待暗访。省安委会已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并将巡查和评价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属地安委会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省安委会的巡查。省厅将组建工作组,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到各地开展抽查,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民政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四)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加以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厅办公室,9月5日、12月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2021年1月4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