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宗委〔2020〕20号
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委(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边销茶氟超标问题的批示,按照国家民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7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通知》(民委发〔2019〕53号),市场监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供销总社、国务院扶贫办9部委《推广普及低氟砖茶行动方案(2019-2020年)》(市监食生〔2019〕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我省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省民族宗教委 经济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供销社
2020年2月21日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实施意见
推广低氟边销茶,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设“健康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健康生活向往的客观需要,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促进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民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供销总社关于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通知》(民委发〔2019〕53号)要求,紧密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我省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工作和推进“健康饮茶”民生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推广低氟边销茶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边销茶是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牧区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素有“宁可三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茶”之说。支持边销茶的生产供应,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长期以来通过定点生产、国家储备、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手段,有力保障了民族地区边销茶的持续供应,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关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边销茶氟超标问题一直以来威胁着少数民族群众的身体健康,中央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和关注,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明确提出要彻底解决边销茶氟超标问题。低氟边销茶推广工作,既是民族工作,又是民生工程,还是民心工程,更是政治任务,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推广低氟边销茶的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加强生产扶持和产销紧密结合,突出质量优先、保障供应两大核心任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低氟边销茶生产扶持,规范边销茶市场秩序,引导推进边销茶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完善边销茶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稳步扩大低氟边销茶市场份额。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地氟病监测和预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建立健康的饮茶消费观念,为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奠定坚实基础,为全国实施“健康饮茶”民生工程作出示范引领。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低氟边销茶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全省低氟边销茶生产供应显著增加,流通销售网点不断增多,市场环境持续净化,“健康饮茶”消费理念逐步形成。到2023年底,全省低氟边销茶生产供应充足,生产、销售的边销茶氟含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低氟边销茶的市场主体地位确立,“健康饮茶”共识全面形成。
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支持低氟边销茶生产
积极发挥国家、省级支持边销茶生产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边销茶生产经营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一)落实支持边销茶政策。严格落实生产低氟边销茶企业享受民族特需商品各项优惠政策,支持生产经营企业降低成本。对未达到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不再享受政策支持并勒令停产整顿。认真落实少数民族特需商品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优化边销茶储备制度,用好用足边销茶储备贴息政策,积极推荐生产标准达到要求的企业为中央储备边销茶企业,承储企业入储的成品茶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不能达到要求、管理不到位、数量不合格的承储企业,及时上报取消其承储计划。继续实施执行边销茶增值税免征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商务厅、省供销社)
(二)加大生产企业支持力度。加大科研支持力度,加快低氟茶树品种筛选、培育和标准化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支持改造提升茶叶初制加工水平,推进精制加工集中布局,提升低氟茶生产技术。加大对生产企业技改资金支持力度,加快低氟茶生产线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质量。支持开发边销茶精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边销茶关联产业和茶叶衍生品开发,提高茶叶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鼓励大型低氟边销茶生产企业发挥质量安全示范作用,推动形成质量可信、竞争力强的边销茶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基地建设,鼓励专业合作社、家庭茶场采用订单生产,与品牌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供销社)
三、强化产销监管,提升边销茶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健全茶叶质量标准、检测检验和监管体系,加强边销茶原料种植、生产、流通、储备、消费等产品全流程监管。
(三)强化原料源头治理。加快推进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低氟边销茶生产基地建设,加强指导和规范茶园投入品的使用,提高茶叶原料质量安全水平。指导边销茶生产许可企业、定点生产企业以及供销社系统的生产企业,做好低氟边销茶的研究推广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引导和规范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行业性风险隐患,积极帮扶企业提升低氟茶生产技术。加强茶叶原料、毛茶等边销茶原料种植环节监管。集成边销茶氟含量控制技术并在主产区开展示范,建立低氟茶原料生产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族宗教委、省供销社)
(四)加强生产环节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审查企业资质和边销茶生产许可申请条件,督促边销茶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边销茶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边销茶生产企业资质动态调整机制,对不符合生产标准要求的企业,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生产许可。组织开展非法生产边销茶专项整治,及时查处假冒伪劣和滥用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边销茶生产许可证生产边销茶、生产经营不合格边销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黑窝点、黑作坊。(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销售市场质量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在销区的抽检监测力度,加强边销茶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分析研判质量安全形势,发布相应消费提示。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边销茶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通报产区联合执法,涉及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的,取消其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引导销售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边销茶,加大氟、铅、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抽检监测力度,对不合格边销茶及时控制风险,并下架、召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销售产品登记制度,对不符合标准的茶叶停止销售。建立边销茶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确保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与西藏等我省边销茶传统销区建立推广低氟边销茶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产区与销区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双向监管,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主动介入、迅速对接、及时解决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民族宗教委)
四、加强病情监测,广泛开展健康饮茶教育
(六)促进低氟茶推广与地氟病防治相结合。开展长期饮用高氟边销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评价,强化饮茶型地氟病监测,及时掌握病区居民户合格砖茶普及情况,动态评价病区人群饮茶型地氟病流行趋势,为低氟茶推广提供决策依据。组织开展全省饮茶型氟骨症现症病人调查,进一步摸清和掌握饮茶型地氟病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清其流行范围、患病人口及病情,积极开展现症病人的治疗。在病区进行深入细致的饮茶型地氟病防病知识的宣传,引导病区群众饮用低氟边销茶,降低氟超标对健康的危害。(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协调配合,切实保障边销茶供应
(七)做好边销茶应急管理和供应保障。充分发挥好边销茶工作协调会议机制的作用,做好边销茶重大问题的应急管理。防止出现舆情风险,在宣传低氟边销茶的过程中要加强与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边销茶价格的大起大落、市场供不应求甚至出现断档;防止氟含量超标边销茶,特别是无证生产企业、作坊等假冒伪劣产品抢占市场;防止利用价格差价倒卖低氟边销茶;防止内销茶享受边销茶扶持政策等问题。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预警,防止出现过度解读、恶意炒作,做好应对突发舆情的预案,保障低氟边销茶的稳定供应。(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厅、省供销社)
六、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健康饮茶良好氛围
(八)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消费观念。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倡导科学饮茶方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对氟中毒认识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强低氟边销茶的宣传,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防病知识科普宣传和健康饮茶教育,增强健康消费观念和意识。注重引导群众改变消费习惯,主动购买合格低氟边销茶。鼓励企业、社团、个人通过赠送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推广低氟边销茶,扩大影响。(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厅、省供销社)
(九)构建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和引导全社会监督企业生产经营,营造规范秩序、公平竞争、打假保真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报道诚实守信企业和优质产品,增强边销茶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供销社)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州)、县政府要履行好推广低氟边销茶的主体责任,将推广低氟边销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落实中央民族方针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边销茶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动员、企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县要积极探索,周密制定、统筹实施推广低氟边销茶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制定并完善低氟边销茶生产、流通、销售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充分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积极营造推广低氟边销茶的良好环境。
(三)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对推进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单位会商研究。推动“健康饮茶”民生工程的持续巩固深化,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推进力度、注重工作实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促指导。坚持推广低氟边销茶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省级相关部门紧扣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统筹协调、跟踪问效和督促指导,实现督查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