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深入推进平安自贡、法治自贡建设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对王鹏飞等有突出表现的3名见义勇为个人和3个见义勇为群体给予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接续书写见义勇为故事,推动形成崇尚、学习、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关心、支持见义勇为工作,切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合法权益,不断激发全社会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进一步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自贡、法治自贡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个人(3名)
王鹏飞 高新区丹桂街道银桦社区居民
曹 健 贡井区成佳镇凤鸣社区居民
张 宁 荣县鼎新镇鲤鱼村村民
二、见义勇为群体(3个)
(一)徐超等2人见义勇为群体
徐 超 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社区居民
张仁贵 富顺县富世街道北湖社区居民
(二)王伟等2人见义勇为群体
王 伟 自流井区东兴寺街道钟云山社区居民
杨智鑫 大安区龙井街道红苕地社区居民
(三)张丹锋等3人见义勇为群体
张丹锋 自流井区高峰街道景苑社区居民
曾剑超 自流井区高峰街道景苑社区居民
张雪峻 自流井区红旗街道大岩社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