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中华彩灯大世界城市智慧停车楼收费标准的批复
自发改发〔2024〕8号
自贡市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中华彩灯大世界城市智慧停车楼收费标准的请示》(自东投〔2024〕2号)收悉。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81号)要求,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经我委研究,就中华彩灯大世界城市智慧停车楼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标准:10元/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30元。
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前2小时(含2小时)以内免费。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5元/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不超过15元。
三、执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四、收费公示: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制作统一的收费公示牌,在停车楼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五、票据使用:统一使用地方税务部门监制的机动车停车收费专用票据。
六、其它: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救灾抢险、救护、环卫、邮政等特种车辆,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