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推动再造产业自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各推荐单位申报,并经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审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拟确定市纪委监委机关等80个集体、余萍等150名个人为自贡市2022年度“再造产业自贡”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3-2201648
通信地址:自贡市解放路2号(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政编码:643000
自贡市评比达标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