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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23 11:25 打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29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自贡市开展了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并延伸巡视了自流井区政府采购工作。2021年2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自贡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委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精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5类14大项31小项具体任务,落实整改措施107条。同时,印发《市委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市委整改办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强化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委整改办督促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市纪委监委机关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市委组织部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市委巡察办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持续跟踪督促整改情况。市委目标绩效办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分别将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财政监督和审计检查范围,强化日常监管。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2017年至2020年本轮专项巡视动员部署前,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未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已于2020年12月5日、2021年3月24日,专题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编印成册供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使用。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专项巡视以来,各级各部门均通过常委会会议、常务会议、党委(党组)会以及职工大会等不同形式开展学习讨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二是市委常委会坚持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府采购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谋划和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专项巡视以来,市委常委会学习研究政府采购相关工作8次。三是印发《2021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自委宣发〔2021〕1号),将政府采购纳入专题学习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精心组织学习,认真开展学习研讨,着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自贡落地落实。

(2)针对“市委对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召开市委深改委第七次、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专题听取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工作汇报,认真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从对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要求、标本兼治推动巡视反馈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见效、明确相关部门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职能职责、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督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抓牢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着力重点。二是2021年10月25日,结合开展《实施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行动方案》推进落实情况调研督察,市委改革办到市财政局实地督导我市政府采购改革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问题,找准工作方向,确保政府采购改革部署落地落实。三是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形式,按年度上会审议计划、已出台专项改革方案落实台账、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台账、重大改革试点落实台账等4个类别,出台《2021年度改革落实台账》,逐项明确牵头部门(单位)、责任人、进度安排及成果形式,实现可量化可考核。同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对《改革落实台账》进行了中期调整。建立全面深化改革“提示”制度,通过一线调研、专项督察、随机抽查,适时监测各单位在推进重大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期限,以整改提示函的形式定向发送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将整改成效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目标绩效考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及市委重大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3)针对“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修订《自贡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二是及时召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自贡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自贡市采购人政府采购权力、义务、责任清单》等一系列制度,强化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快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工作领导不够。

(4)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严格,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预算金额虚高、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改善”的问题。一是存在问题的区县、单位全面清理、分类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专项巡视以来,全市各级采购单位均组织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再次学习。三是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杜绝虚编、多编,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精确性。四是限期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加快实施进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五是开展政府采购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督促指导采购人健全内控制度。六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执行、资金支付有机融合。

3.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不到位。

(5)针对“落实政府采购加大对中小企业、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学习宣传,印发《自贡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政采贷”等举措,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21年,全市实现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金额36.41亿元,市场份额占比为90.25%。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积极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全市完成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金额1965.11万元,超预留份额6.13个百分点。2021年调整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全市预留份额1549.86万元用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完成采购金额1998.52万元、超预留份额28.95个百分点。

(6)针对“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不够,一些采购单位违规提高准入条件”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对2017年蜀光中学体育馆维修等4个采购项目开展调查处理,对蜀光中学作出行政处理,要求采购人举一反三、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和提升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是市教育体育局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等专项检查,举一反三、以查促改。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人业务能力,规范采购行为。专项巡视以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采购单位均通过校委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再次开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三是市教育体育局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专项巡视以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共修订内控制度20个。

(二)政府采购工作中履职尽责方面

4.党委政府和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7)针对“市县党委常委会研究政府采购工作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中共自贡市委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防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风险,及时将属于市委常委会会议事项决策范围的政府采购事项纳入议题,严格按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权限、内容、程序进行决策。二是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相关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严格督促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

(8)针对“市政府常务会记录政府采购相关议题无研究过程记载”的问题。一是做实做细常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加强会务管理,全面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记录质效。二是及时整理会议记录,确保全面反映会议相关议题研究讨论全过程。

(9)针对“对部门采购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一是市交通运输局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纳入了党组会会前学法内容,印发《政府采购法》相关学习资料100余份,开展《政府采购法》和“三重一大”等制度的学习,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专项巡视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各单位通过党委会、总支会、职工大会等组织学习14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切实提高采购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三是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进项目推进,完善项目监理日志及相关档案材料,确保项目管理精细化,加强采购项目履约管理,确保项目质效。

(10)针对“个别单位违法改变招标方式”的问题。一是市发展改革委对涉及项目开展调查处理,提请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市纪委已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二是市法检两院加强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党组决策能力。2021年4月13日、6月24日,市法检两院党组分别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各学习小组学法目录。

(11)针对“违规扩大涉密采购范围”的问题。一是市国家保密局已对涉及项目进行调查处理,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1年3月17日、23日,市公安局专题组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内控管理制度自查,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2)针对“一些单位依法行政意识薄弱”的问题。一是市政府办公室对现有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立行立改,于2021年3月29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市政府机关大院安保、物业项目政府采购,并于2021年4月1日与中标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制定《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纪委参与、指导政府采购机制,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专项巡视以来,专题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3次。二是自流井区财政局对涉及到的2个项目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经查,该2个项目“财政批复由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实际执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情况属实,现已责成自流井区住建局予以整改,并约谈自流井区住建局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全区各级采购单位通过党组(党委)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再次开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学习,提高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

5.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主动。

(13)针对“财政部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偏软”的问题。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对2017年以来的撤诉案件进行重新梳理、重新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二是制定《自贡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引入律师团队全程协助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工作,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市、区县联合办理机制,提升裁决能力。三是建立撤诉案件审查机制,对撤诉案件的后续审查、监督检查进行规范。

(14)针对“政府采购财政备案审查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对涉及项目开展调查处理,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提醒谈话。二是富顺县财政局对富顺县中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开展调查处理,对分管副院长、科长等相关人员开展约谈;富顺县中医院及时终止采购活动,重新修订内控管理制度,调整政府采购专职人员,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富顺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对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三是开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强化采购人专业能力建设,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查力度,重点对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等进行审查,强化事前监管。

(15)针对“违规自行采购”的问题。一是自流井区政府对违规自行采购的项目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制定《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责任单位职能职责,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对照巡视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针对“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发现深层次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自流井区政府对存在问题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配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

6.采购中心和代理机构履职水平不高。

(17)针对“采购中心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比较迟缓”的问题。一是制定《自贡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1年版)》,规范集中采购项目执行管理。二是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实现了我市集中采购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18)针对“自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商品价格更新不及时,大多数商品价格高于京东、淘宝等平台价格”的问题。一是启动网上商城价格监测功能模块的开发建设,督促供应商及时更新商品价格,确保网上商城价格符合市场行情。二是制定《自贡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电子卖场供应商诚信管理。

(19)针对“加强社会代理机构培训不够,一些代理机构执业能力不足,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大部分停留在程序代理”的问题。一是加大代理机构培训力度,对辖区内设立了营业场所的代理机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代理机构执业能力。二是加强对上汇报,加大对全省范围内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20)针对“加强代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不够,一些代理机构办公和档案存放条件不达标,视频资料缺失问题多发”的问题。一是配合省财政厅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代理过自贡市政府采购项目的23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强对上汇报,加大对全省范围内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

(21)针对“督促代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采购人培训力度,开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清理检查,督促采购人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人依法选择代理机构的能力。二是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审计、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自贡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整治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三是加强对上汇报,加大对全省范围内代理机构的培训和监管力度。

(22)针对“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不够,部分代理机构恶性竞争”的问题。一是经大安区财政局调查核实,巡视反馈指出的代理机构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价情况属实,大安区财政局已对涉及项目的2名评审专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采购人依法从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供应商违规低价、恶意竞争行为查处力度,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督促采购人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代理机构选择,引导采购人综合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三)政府采购中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方面

7.涉嫌量身定制的问题。

(23)针对“一些项目采购人违法设置招标条件,涉嫌量身定制”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依法对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管理外包服务项目实施财政监督,未发现量身定制的问题,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已责令采购人改正。二是开展卫生系统专题学习,加强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采购行为。专项巡视以来,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采购单位均通过院务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再次开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题学习,新制定内控制度1个、修订内控制度26个。三是建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整治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24)针对“一些项目采购人对明显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问题放任不管,存在与投标人合谋串通嫌疑”的问题。一是市公安局、自流井区、荣县依法对涉及到的9个项目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不存在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自流区财政局针对存在的其他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5家供应商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参与项目评审的9名评审专家没收专家评审费。二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科学确定采购需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市委常委带头示范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纪律规范》,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行为。专项巡视以来,市纪委监委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围标串标问题3个。

9.涉嫌违规插手单位采购工作。

(25)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涉嫌插手单位采购工作”的问题。一是市公安局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2017年沿滩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信息未系安全带及打手机智能检出系统项目”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项目采购的行为。二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市委常委带头示范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纪律规范》落地落实。专项巡视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20件27人。三是将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用好《自贡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工作规范》,确保各级各单位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相关政法单位政府采购经办岗位作为顽瘴痼疾整改范围,将政府采购列入廉政风险定期排查范围。推动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会审机制,对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实行公开挂网预公示制度,制定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政府采购领域问题整改方面

10.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6)针对“一些部门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高新区发展和科技局开展调查核实,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二是督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肃处置整改不到位问题。高新区对全区30个预算单位进行全覆盖摸排,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市委宣传部分别于2021年4月2日、29日,在第4次、第5次部务会上专题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部务会带头学习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自学;制定了《中共自贡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补齐制度短板。市审计局已于2020年10月27日成立验收小组,重新组织验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对政府采购事项合规性、合法性开展审计监督,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市审计局机关内审责任科室对局机关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11.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7)针对“个别县区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富顺县委、县政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核查,全面梳理了32个未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富顺县纪委监委多次召集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中会商、分析研判,按项目核查情况分类形成处理意见,除对已退休、双开人员未作处理外,2人和2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19人、诫勉谈话1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富顺县政府投融资项目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深化源头治理。三是建立联防联控制度,制定《富顺县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营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的意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四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系统治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14次,建立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持续巩固系统治理成果,发现问题8个,已督促整改4个、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

(五)政府采购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方面

12.采购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

(28)针对“采购绩效评价缺乏硬性规定”的问题。一是制定《自贡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二是制定《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自评、复评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模式,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同步实施。三是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政府采购管理和编制下一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依据。

(29)针对“一些项目未开展履约验收和质效评估”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依法对涉及项目开展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发出书面整改提醒函,督促涉及项目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整改落实。制定《自贡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监督,对政府购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项目,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制定《富荣产城融合带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修复项目(C/D段)勘察设计等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质效评价整改方案》,成立质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对中标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服务内容开展质效评估,综合评价为合格。三是2021年3月11日,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解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存在问题,要求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结合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入园项目已用地情况,强化对上汇报,加快推进市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调整工作。

13.联动监管机制不健全。

(30)针对“因缺乏科学的联动机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未实现整体协同,有效的监管合力没有形成”的问题。一是建立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自贡市本级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明确各方监督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定期沟通、会商办理情况,确保及时移交、查处、反馈,提高监督质效。专项巡视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线索63件,已分级建立专门台账强化督办。

14.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力量薄弱。

(31)针对“县区均未设立采购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工作职能挂在监督股或办公室,监督职能难以履行”的问题。一是召开政府采购专题会议4次,加强对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监管质效。二是督促区县财政部门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力量,选派精干力量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全市各区县均已单设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人员至少为2人,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三、持续深化整改,努力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入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盯紧巡视反馈问题,围绕整改工作台账,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做好制度建设的“立改废”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实现解决问题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快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三)抓好结果运用。坚持贯彻执行严的基调,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区县党委、市级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同日常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到位,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3-2112665;电子邮箱:466219995@qq.com

                                          中共自贡市委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