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举行“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
二、地点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号楼五楼会议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2号)。
三、定价方案
(一)价格管理形式和权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2.《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规定:辖区内除省定重要旅游景区外,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以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其中4A级及以上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自贡恐龙博物馆和自贡市燊海井景区为依托国家公共资源建设的4A级景区,其门票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管理,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
(二)拟定门票价格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主要补偿景区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成本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以补偿合理运营成本、保持收支总体平衡”的定价原则,结合成本监审报告提供的单位成本,综合考虑景区实际运行情况并参考同类型景区门票价格,本着既要有利于推动我市旅游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又能保障景区正常运转提供优质服务的精神,建议将自贡恐龙博物馆门票价格由现行40元/人·次调整为60元/人·次,调增20元/人·次,调价幅度为50%;将自贡市燊海井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25元/人·次调整为35元/人·次,调增10元/人·次,调价幅度为40%。
四、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一)成本监审办法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和《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
(二)成本监审结论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自贡恐龙博物馆、自贡市燊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度门票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1.总成本、单位成本核定情况。定价总成本由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运营费用两部分组成。经核实,自贡恐龙博物馆2019—2021年平均定价成本22,063,776.32元,目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2号馆预期成本5,128,800元,定价总成本为27,192,576.32元,标准游客人次数434057人,单位定价成本62.65元/人次。自贡市燊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平均定价总成本2,764,345.01元,标准游客人次数68482人,单位定价成本40.37元/人次。
2.核增核减情况。自贡恐龙博物馆定价成本中核减财政提取门票收入1,705,400元;核定冲减定价成本的其他收入2,242,962.18 元。自贡市燊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核定冲减定价成本的其他收入5,561,107.26元。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经我委委托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和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具体名单如下。
陈佳丽 (市人大代表)
吴宋苗 (市政协委员)
胡婷静 (民主党派人士)
欧光胜 (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李 化 (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吴艾玲 (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邱 婷 (市政府相关部门代表)
宋琴书 (群团组织代表 )
吴卫梅 (相关领域专家)
龚玉明 (相关领域专家)
王志刚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徐 榕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蔡静平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任晓红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徐智旭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喻朗秋 (公开征集消费者代表)
田茂英 (公开征集外地消费者代表)
吴昭荣 (公开征集外地消费者代表)
李 健 (经营者代表)
卢筱娟 (经营者代表)
六、听证会旁听人名单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具体名单如下:
黎 涛 彭鹏举 江智强
七、听证人名单
甘新情(市发展改革委) 余 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陈 红(市市场监管局)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