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评选推荐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自贡市评选全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06 08:35 打印
根据《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自自然资规函〔2022〕144号)要求,经逐级民主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考察,拟推荐自贡市纪委监委机关等3个集体、岳运红等5名个人为全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9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传真的方式,以真实姓名向市评选推荐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13-2130678,0813-8200935;传真:0813-8228965。
附件1:
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
自贡市纪委监委机关自贡市公安局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2:
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岳运红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隋宝强 自贡市林业发展保护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彭利达 自贡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 榆 自贡市自流井区林业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彭孝东 荣县金花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中级工
自贡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