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月通报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月通报机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进一步加强高位统筹,创新项目推进机制,确保重点项目高效有序推进,市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推进工作月通报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对象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二、通报内容
(一)市级重大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的推进情况、开工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情况。
(二)市领导项目调度会议协调事项落实情况。
(三)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平台督办落实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
三、通报依据
(一)投资完成情况。核实项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支付票据等投资印证资料;核实项目现场,对比上月与本月项目建设进度,据实反映项目推进情况。
(二)项目开工情况。核查开工项目招标挂网、施工合同(购置设备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开工印证资料;核实项目开工现场,对比上月与本月现场进度,据实反映项目开工情况。
(三)协调事项情况。有关市领导召开项目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推进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施挂图作战,倒排序时进度,建立推进台账,如实提供项目进展真实资料,形成行业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联合推进工作体系,力促项目加快建设。
(二)强化问题协调。项目牵头市领导要做好问题协调跟踪服务,一项目一对策实地督促推进,帮助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每月深入项目现场发现、协调和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三)强化现场督导。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项目现场督导核实检查等工作,坚持周督导、月核查,每月底分组到项目现场实地核查投资进度、开工情况,确保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进度。
(四)强化结果运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投资促进局每月汇总核实全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于次月10日左右对推进情况予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日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