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是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基石。然而,一些人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动起“歪脑筋”,打起虚假养号、刷量截流的歪主意。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广州法院通报了一起靠刷假流量牟利案件,涉案公司被判赔80万元。
唯有坚守诚信、尊重创新,网络经济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法院提醒,任何试图通过技术手段“走捷径”、破坏平台规则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企业应以真实价值赢得市场,消费者应拒绝为虚假流量“买单”。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在对抖音运营过程中发现,A公司、B公司自行研发、制造、宣传、推广、销售其开发的“滕某营销系统”等涉案群控软件,通过技术手段模拟真人行为批量操控抖音账号,实施自动化点赞、关注、评论、私信及直播间引流操作,以虚假热度营造营销效果。而范某、李某明知涉案群控系统功能,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多个网络平台帮助A公司、B公司宣传、销售嵌有该系统的营销手机,并通过个人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收取销售款项。
为此,白云法院一审判决A公司、B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80万元,范某、李某分别在5万元范围内对A公司、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