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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

来源 :信用成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28 10:00 打印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犯罪行为, 捣毁一批市内伪造安全生产证书的制假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的技术团伙,查处一批持假证从业人员和用假证企业,曝光一批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安全培训法制化、规范化步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环境。

二、 重点任务

(一)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利用互联网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查验,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为上述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利用网络新媒体、在线平台、微信等进行诸如免考、速成、保过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诱导从业人员上当受骗,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认真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默许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在区应急局宣传和法规科,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的统筹协调、联络调度、工作督导、宣传报道、总结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区应急局工作职责。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 “三项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核验安全生产证书真伪。开展重 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设立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 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收集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区公安分局工作职责。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 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 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 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专项实施阶段(2022年4月底前)

1.自查自改(2021年1月底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建立本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证书核验台账,通过应急管理部官网上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和管理能考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 )核验证书真伪,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

2.专项执法(2022年4月底前)。区应急局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行为,必须深挖背后的制售假证链条线索,不得以行政处罚“一罚了之”。对于各渠道获得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川应急〔2019〕220号)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区公安分局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问题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对从事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的不法分子,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信息报送。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分别进行情况汇总,专项行动办公室每月2日前将上月开展情况小结和月报表(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指定邮箱1409843812@qq.com,区公安分局同时报市公安局。对于专项行动过程中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随时报送。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5月)

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年5月1曰前报送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充分认识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潜在重大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利用网络等进行虚假宣传、在线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提供虚假信息查询带来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作。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加强沟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要配齐配强专项行动力量,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警示。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畅通12345、12350举报热线,利用好政府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窗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违法行为线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和假证危害等宣传。对举报“三项岗位”人员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证书,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于查处的刑事犯罪等典型违法案件由应急部专项行动办公室统一对外曝光宣传,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依法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坚持“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背后的各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规采取约谈告诫、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打假。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协作配合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打假工作。要不定期对“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的涉案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要切实加强信息共享,有关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报送市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