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川南渝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已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加快推进川南渝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在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四川省自贡市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城市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3〕179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川南渝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引导支持各类主体建立中试平台。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各产业园区加大对中试平台建设的场地租赁、设施设备购置、运行管理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新建中试平台经认定为市级中试平台的,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规模,对每个主体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中试平台运营绩效奖补。对市级认定的中试平台加强绩效考评,每年对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中试平台主体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绩效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优化中试项目审批流程。建立中试项目会审制度,构建中试项目环评、安评等绿色通道,强化中试项目用地、用水、用气、用热、用电、用网等保障。积极探索试点中试项目环评、安评等行政审批“备案制”“打捆审批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拓展中试成果应用场景。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中试项目生产场地,支持相关企业、单位应用中试项目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拓宽资金支持渠道。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协同支持,多元化筹措专项资金。鼓励国有企业参与中试项目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中试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组建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中试平台建设、中试项目引进等提供决策咨询。各区县建立中试项目服务工作机制,为中试项目提供工商、税务、财务、人力、创业、融资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完善中试基地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中试基地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关键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市科技局牵头及时制定本政策相关实施细则,明确奖补标准、兑现方式等内容。对符合国家、省、市同类奖补政策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我市将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