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 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发改发〔2022〕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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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 贡 市 财 政 局
关于印发《自贡市市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发改发〔2022〕187号
市国有粮食企业、市相关金融机构:
为构建粮食收购资金长效保证机制,加大粮食市场化收购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督促加快组建运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的通知》(川粮函〔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自贡市市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