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自发改发〔2023〕157号)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2-06 09:24 打印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 贡 市 财 政 局
自 贡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自发改发〔2023〕157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实施办法》(川办函〔2003〕140号)要求,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现将自贡市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涉农价格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落实好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涉农价格公示工作,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涉农收费和涉农价格公示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完善辖区范围内的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和《涉农价格公示表》。
二、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区县相关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将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和《涉农价格公示表》公示到乡镇、村组,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三、各区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