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自发改发〔2023〕98号)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9-21 09:10 打印
各区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自贡供电公司、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为切实做好水电气暖行业收费规范工作,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电气暖行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3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一、请各区县就入网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安装市场竞争、收费项目清单公示情况以及2022年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整改进度、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形成专题报告于8月21日(星期一)前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部门。 二、请自贡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自贡供电公司、有关燃气经营企业将入网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安装市场竞争、收费项目清单公示情况、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于8月21日(星期一)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 市发展改革委 黄蔚 8229351 市财政局 唐莹 2100765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李聪颖 2609336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智 2402609 邮箱:406887802@qq.com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