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贡市推进政务服务提升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19日
按照全市开展重大自主创新改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努力走出一条体现自贡特色、服务战略全局的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新路提供强大助力。
(二)改革目标。
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受理”改革,让政务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持续优化“一号”服务,打造政务总客服。推进政务信息共享,让信息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推动实现项目“极速审批”,加速惠企政策“一窗兑现”“免申即享”。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交易服务质效,维护市场公平。全覆盖实施镇村便民服务“三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效能优、作风形象优、政务生态优、群众反馈优的窗口工作队伍。到2023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综合窗口建设攻坚行动。
1.建设无差别综合窗口。持续推进“1+N”综合窗口改革,建设专业队伍,完善管理制度,重点打造行政许可部门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审批、一窗出件”服务场景,实现50%以上事项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优化“一件事”集成办理。在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优化“一件事”办理模式,在巩固提升国家和省重点“一件事”基础上,推出不少于10个跨部门、跨层级联办的“一件事”套餐服务,推动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纵深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数据同源、同标准办理。探索构建“一网通办+人工帮办”格局,各区县要组建为企服务专业帮办队伍,负责响应12345热线和相关企业诉求平台的帮办需求。持续开展“坐窗口、走流程、优服务”活动,提升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满意度,实现“好差评”好评率99%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二)“一网通办”能力提升行动。
4.增强“自在办”品牌效应。打造“自在办”移动政务服务品牌,依托“天府通办”,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助企纾困”“跨区域通办”等服务专区,不断拓展便民服务应用,实现50项高频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力促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推进智能化审批“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零材料办”,实现100个以上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以上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以上事项“零材料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6.持续打造智慧政务大厅。开发自贡市政务服务自助平台,实现至少30个事项在综合自助机查询办理。积极争取企业侧电子印章试点,探索企业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等高频重点领域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热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7.加强12345热线平台建设。对标一流建设高标准平台,完成新一轮平台建设招投标工作。深入推动热线号码深度整合,完善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联动机制。推动12345热线知识库向社会有序开放,实现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知识库互联共享和同步更新。建立完善数据分析研判机制,深化数据分析结果运用,增强对紧急、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及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8.提升诉求办理质效。进一步严格办理时限,不断优化12345热线接、转、办、督、回、评等六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办理闭环运行。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应急调度机制,确保12345热线接通率不小于95%。建立健全疑难复杂事项协调办理制度,通过协调会、联席会、领导约谈、领导接听等形式,对不满意诉求开展审核研判、专项督查和二次办理,推动复杂诉求有效解决,力争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9.创新热线服务方式。打造“12345+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平台,强化营商环境投诉处理,联动有关部门进园区、进企业,推动助企惠企政策更好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数据共享质量提升行动。
10.夯实信息共享基础。围绕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按照“需求导向、应用牵引”的原则,配合优化省共享平台系统功能、落实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指导不动产登记试点资料电子化改造,强化数据治理和数据供需磋商,开展共享融合服务,构建供需对接、共享服务、异议处理、应用推广和精准授权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数据高效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1.强化政务数据共享。落实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和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要求,有效支撑“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川渝政务数据共享要求,落实新版川渝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推进区域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开放。〔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2.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一体化和试点推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项目审批和政策服务质效提升行动。
13.打造“全科式”综合服务。打造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项目服务专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将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事项,按照“一件事”模式集成办理,统一由综合窗口受理转办,提供以受理办件为核心,兼具咨询辅导、审批协调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加快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4.协调推进项目“极速审批”。市、县两级审批部门靠前开展审批辅导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牵头实现阶段内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对非关键要件实行容缺受理,对房屋建筑类项目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各区县行政审批局和产业园区落实领(代)办服务,在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或其他特定区域推行“区域评估”,在投资人自愿前提下推行项目“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5.深化惠企政策“一窗兑现”。落实“四川省助企纾困专区”建设要求,动态调整惠企政策信息,确保惠企政策及时汇聚、准确解读、精准推送。推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第二批事项清单。将申报类政策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转部门审核,实现“一窗兑现”。〔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行动。
16.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行动。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建立公平统一市场,完善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积极做好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对接工作,实现项目交易信息、市场主体信息统一共享,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互认。〔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7.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制度、修订范本,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比例不低于95%,不见面开标比例不低于95%。〔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8.开展“拿地零操心”服务。积极推进“签约即拿地”改革试点工作,与市、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专人专项为招商项目提供跟踪辅导“靶向”服务,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力争企业满意度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基层政务服务提升行动。
19.实施镇村“三化”建设全覆盖。积极做好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收官和创建工作。在2021—2022年镇村“三化”建设的基础上,2023年将完成9个乡镇(街道)、23个村(社区)的“三化”建设任务,实现我市90个乡镇(街道)、986个村(社区)“三化”建设全覆盖。积极争创省级标杆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星级便民服务中心、示范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0.打造“清单”式、“暖心”式便民服务。积极推进镇村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重点以同城间、区域间、城市间通办高频事项梳理为主攻方向,加快支撑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乡镇联办、村村通办。(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1.积极拓展镇村便民服务功能。聚焦镇村公共服务需求,强化“政务服务+”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片区内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家门口办。将中心镇(村)列入试点范围,依托便民服务场所主阵地,积极创新“政务服务+园区、现代农业、文旅融合、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邮政服务、寄递物流、供销合作”等服务模式,提供水电气、视讯、医保、社保缴费等服务,协调园区、金融、邮政、供销等部门和单位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政务人员素质提升行动。
22.培训综合窗口人员。对新招录的综合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综合窗口人员业务能力,独立完成窗口收件、咨询服务等全流程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3.严格派驻人员管理。加强对各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和考核,打造服务效能优、作风形象优、政务生态优、群众反馈优的窗口工作队伍。〔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4.大力开展技能竞赛。深入开展各类“提能争优”活动,积极参加第二届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将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改革推向深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改革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安排资金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工作中好的做法和阶段性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全员支持、参与政务服务质量提升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