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12-29 08:48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12月19日
自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实施文旅兴市战略,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根据《四川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产品开发,提升公共服务,健全治理体系,强化品牌推广,促进共建共享,全面构建全域全季全时文旅新格局,打造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融合发展,把全域旅游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融合、催化集成作用,整合要素资源,统筹推进“产、城、景”融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推行具有特色、差异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性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同提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示范引领,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内生动力,更好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和带动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以提升游客满意度为牵引,整合“吃、住、行、游、购、娱”等全要素资源,优化全域智慧化便捷服务,促进文旅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内提质量,外树品牌”的文旅服务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通过深入实施全域旅游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自贡市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录,区(县)层面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个。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发展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产品供给丰富、全时全季体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的全域旅游产业发展体系,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巴蜀文旅走廊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典范,初步建成独具特色的世界文旅名城。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1.建立全域旅游领导机制。依托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重大问题;各区(县)对应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行动方案。探索“旅游吹哨、部门报到”治理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多行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统筹全域规划编制。编制全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各区(县)结合实际编制符合本区(县)特色的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并根据区域内文旅资源特色和品牌创建编制专项规划。自流井区突出老城区盐业历史,贡井区围绕文物保护利用,大安区借势天府旅游名县,沿滩区依托盐运文化,高新区依托公园城市创建,荣县发挥生态优势,富顺县紧贴沱江流域文化。深化旅游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衔接,实现区域资源的有效整合。(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3.统筹全域环境打造。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生态资源环境长效保护利用机制。加强区域内河流、湖泊、森林、湿地、山地等生态环境和遗址遗迹、传统村落、古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人文资源保护。加强旅游开发过程管理,做好旅游环境容量调控,强化旅游生态环境修复。推进城市旅游化改造,在街区、城市街道、公交站点等的建设改造中凸显地方文化和地域特色。加强旅游景区、特色村镇、传统村落景观风貌打造,美化绿化涉旅场所,高标准建设高速公路、国道、县乡公路到A级旅游景区的通景路,将飞龙峡快速通道、G348等通景公路打造成区域旅游示范风景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
4.统筹全域资源开发。促进城市、乡村、景区旅游协同发展,打破部门壁垒、地域限制,强化区域旅游资源统筹开发,推进同类型资源的系列化、主题化开发和异质资源的特色化开发。聚焦优势资源,打造契合自身战略定位的特色产品,着力构建“一核两廊五区四线”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升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品质。
5.打造“世界恐龙之乡”文旅发展极核。编制“世界恐龙之乡”专项规划。实施恐龙文化再发掘再研究再拓展行动,精心策划新一轮青龙山、大山铺恐龙化石群勘察工作。整合桫椤谷、石笋沟等景点,打造青龙山恐龙遗址公园。建成自贡恐龙博物馆“探秘馆”,推进侏罗纪地层与古生物研究中心、古生物化石标准化库房建设,创建国家级古生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努力建成四川省自然博物馆。整合自贡恐龙科普研学、主题游乐、超级IP、仿真恐龙产业等资源,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恐龙之乡和世界级恐龙文化科普高地。推进青龙湖区域的生态保护和适度开发,打造集恐龙主题、田园风情、滨湖风光于一体的特色主题酒店集群。整合自贡恐龙博物馆、方特恐龙王国、时空龙门镇和青龙湖片区等,打造大山铺恐龙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大安区政府、荣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打造“盐系生活走廊”旅游线路产品。以旭水—釜溪—沱江为发展纽带,深度挖掘自贡盐业、盐运、盐商、盐工文化,串联散布的盐业遗址、古镇古村、历史街区、会馆宫祠等景点,延伸盐疗养生、盐帮美食等产业链条,推进西秦会馆保护利用设施、自流井老街、西秦里、釜溪文化博览园、仙市古镇旅游综合开发、公井古城、王家大院、福源灏民居、赵化古镇旅游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提升改造艾叶古镇、狮市古镇、三多古寨;丰富燊海井、老盐场1957、吉成井盐作坊业态,打造以人文历史、观光休闲、研学体验、美食体验、休闲度假为重点的盐系生活走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打造“书香古韵走廊”旅游线路产品。以G348为轴线,连接富顺、荣县,串联沿线人文资源、生态资源,提升文庙西湖、荣县大佛、玉章故里等景区品质,推进狮市古驿水乡、石笋沟等景区项目建设,加快青山岭森林公园、高石梯森林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以佛禅文化、名人故居、生态休闲、农业休闲为特色的书香古韵走廊。(责任单位: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
8.打造“忆昔峥嵘”文化旅游体验区。活化利用红色资源,优化江姐故里红色教育基地功能布局,打造江姐文化主题景观道路,推出“红梅”系列红色演艺剧目,培塑江姐文化品牌。提升玉章故里景区品质,丰富景区业态,完善刘光第故居、卢德铭故居、邓萍故居等故居陈列展览,创建国家级、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推出“红色文化+生态旅游”“红色文化+休闲度假”系列产品,串联江姐故居、卢德铭故居、邓萍故居、荣县军政府旧址、抗日献金运动陈列馆等形成“红色芳华”精品线路,打造集红色文化追忆、爱国主义教育、乡村休闲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打造“博物致知”文化旅游体验区。以文化为魂、历史为脉、创新为源,完善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补充的类别多样、主体多元的博物馆体系;创新博物馆展品数字化展示和呈现方式,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提升自贡恐龙博物馆、中国彩灯博物馆、自贡博物院展陈水平,常态化运营好魏明伦戏剧馆等场馆,建成自贡盐帮菜博物馆、自贡工业文明博物馆、富顺县博物馆,加快推进盐业历史博物馆新馆、恐龙博物馆扩园项目,推进川南文物修复中心建设,推动博物馆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打造“非遗雅集”文化旅游体验区。以中国彩灯博物馆和彩灯公园为核心,塑造“灯城文化会客厅”,作为彩灯文化展示、彩灯产业推介的重要平台。擦亮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品牌,推进中华彩灯大世界常态化运营,完善园内外功能性配套设施,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集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活态化呈现川剧表演、扎染制作、龚扇制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打造以彩灯观赏为核心,融合集民俗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美食体验、休闲购物等元素于一体的“非遗雅集”文化旅游体验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11.打造“龙乡灯城”文化旅游产业园区。依托自贡高新板仓工业园区、大安工业园区、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着力构建“特色园区承载+重点产业集聚”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彩灯、仿真恐龙产业转型,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上下游产业链,鼓励企业通过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产业特色化、集聚化、高质量发展。全市规模以上彩灯、仿真恐龙企业超过30家。(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打造“梦里乡愁”农旅生活体验区。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发展行动,顺应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趋势,推动乡村旅游由休闲观光向乡村度假转型发展。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一批高品质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历史文化村落、养生休闲山庄、乡村度假客栈。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乡村旅游业态创新发展、集聚连片。推进“创意下乡”,创新乡村旅游业态,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生态农庄和田园综合体。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开发,持续推进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立足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提升旅游商品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培育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整合优质文旅资源和厚重人文底蕴,包装推广以盐帮美食、方特恐龙王国、自贡彩灯、恐龙博物馆、江姐故里、文庙西湖等自贡特色为核心的四条主题旅游线路:“寻味自贡”美食游、“灯火阑珊”文化游、“探秘惊奇”研学游、“自在观心”乡村游。拓展亲子研学、盐卤温泉、低空旅游线路,打造适宜1—3日自驾游、自助游、高铁游的旅游线路,主动融入川南长江度假旅游线。(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促进景区旅游提质增效。实施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培养计划。中华彩灯大世界、江姐故里、艾叶古镇创成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推进石笋沟景区、莲花彩色生态公园、青山岭森林公园等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提升玫瑰海景区品质,推动王家大院、狮市古镇、吉成井盐作坊等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A级旅游景区达25个,其中AAAA级旅游景区10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个。(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全域旅游产业体系。
15.推动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实施文旅融合IP工程,持续塑造时空龙骑士等主题IP,以IP故事构建旅游产品体系,以IP形象整合“吃、住、行、游、购、娱”要素。推动博物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文化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发文化旅游创意产品;拓展“景区+文创”“景区+演艺”“景区+研学”等消费新场景。争创一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名店、名品、名导、名菜。(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实施“旅游+”和“+旅游”,打造研学旅行系列IP,创建一批研学旅游示范基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支持高新区争创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开发农旅新业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区、休闲农业精品园区、田园综合体等项目。促进工旅融合,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完善会展服务体系,策划培育专业性展会。开发体旅融合产品,举办一系列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17.引导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旅游龙头企业,发挥聚集引领效应,做强做优国有文旅骨干企业。深入推进“彩灯+、+彩灯、彩灯进家庭”,实施“自贡彩灯·点亮世界”全球推广计划、“自贡彩灯·点亮百城”国内拓展计划,促进彩灯文化向实用化、生活化、商品化发展。实施文旅小微企业孵化抚育工程,新增文创产品、旅游民宿等行业主体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四)完善全域旅游服务体系。
18.提高旅游通达便利性。建成成自宜高铁,加快推进重庆至自贡至雅安铁路前期工作。建成成自泸赤—乐自高速连接线,加快推进自贡至永川高速公路(自贡段)、自贡至泸州港公路(自贡段)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展成自渝城际快速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改造提升旅游公路,改造G348沿线景观,新改建乡村振兴旅游路、产业路100公里以上,全市停车泊位新增6000个以上。建立多层级旅游集散中心,优化旅游集散服务网络,荣县、富顺县各规划建设一个区域旅游集散中心。结合旅游旺季,在区域重要交通枢纽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站。完善提升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将旅游标识纳入城市道路交通标识体系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实现设置规范、清晰明确、快速识别。(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荣县政府、富顺县政府,市公安局、相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9.丰富多元旅游住宿供给。打造旅游住宿精品,加快建设一批高品质酒店和主题特色民宿。支持发展主题酒店、房车营地等新型服务业态;鼓励既有老旧酒店及废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老旧设施改造成为精品酒店,力争新增住宿床位2万张。创建四星级旅游饭店5家、天府旅游名宿2—3家、绿色旅游饭店10家以上。各区(县)打造2个以上精品民宿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提升旅游购物消费体验。以城市旅游化改造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街区、休闲街区,各区(县)打造1条特色休闲美食街区,拓展城市休闲和消费空间。依托旅游综合体、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文化街区、星级酒店、商业街区等重点场所布置一批旅游商品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店、精品店及销售网点,构建完善的旅游商品市场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围绕“夜购、夜食、夜游、夜娱、夜行、夜宿”六个方面,培育一批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和夜间消费场景。开发特色旅游商品,重点开发龚扇、扎染、土陶、彩灯等传统特色旅游商品和茶叶、冷吃兔、豆花蘸水等地方特色旅游食品。建立“自贡礼物”名录,开发一批“名、特、优、精”旅游商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提升全域旅游服务品质。建立优质旅游服务企业名录。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高效规范和引导全域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培育一批旅游服务标准化景区。继续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旅游厕所建设管理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全市旅游公厕达100个以上。推进文艺演出阵地建设,培育川剧“月月演”、曲艺“一路芬芳”等演出品牌,打造100个小剧场(舞台)、100台文化小戏。(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整合全市“智慧城市”“数字自贡”等涉旅大数据信息化建设成果资源,完善自贡市文化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提升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完善智慧旅游设施,创建一批智慧文旅先进单位。开发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打造一批智慧博物馆、智慧图书馆、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示范标杆,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新场景。依托“智游天府”平台,促进旅游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实现旅游大数据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通信办,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3.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筹建自贡文化旅游服务联合会,聚合餐饮、住宿、交通、购物等多业态资源,搭建自贡文旅公共服务集约化平台,发挥产业融合联动效能。推出“惊奇自贡·宠客联盟”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打通全国主流电商平台,建设便捷化、高质量、全覆盖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构建全域旅游营销体系。
24.强化文旅整体营销。统筹各类宣传资源和媒体平台,建立与川渝两地相关市(区)、企业联动宣传营销机制,扩大川渝地区客源城市覆盖面。运营好抖音、微博等新媒体矩阵,提升自贡文旅宣传影响力、传播度。加快打造以“世界恐龙之乡”为主题的核心旅游产品,深度参与巴蜀文旅走廊建设,打造巴蜀文旅走廊重要旅游目的地。依托川南渝西文化旅游营销联盟及自贡旅行社协会,邀请川渝两地旅行社企业、旅游达人推介自贡旅游产品。针对川渝客群,与合作市(区)共同打造一批“环线游”产品,形成优势资源互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5.丰富旅游宣传营销内容。将商贸活动、科技产业、文化节庆、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拓展为宣传旅游目的地的重要内容,提升旅游整体吸引力。积极举办旅游特色主题活动,办好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国际恐龙文化艺术节等品牌节会,推出“自贡味·最四川”盐帮美食文化节等特色活动。鼓励区(县)深化以人文历史、民俗文化、节气文化、景区景点为核心的文化旅游活动,进一步打造富顺豆花文化旅游节、荣县大佛文化节、大安牛佛龙舟美食节、“信步沿滩·美过周末”等活动。依托自贡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借力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增强自贡城市品牌的海外影响力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强全域秩序与安全建设。
26.提升全域旅游监管水平。深化文化旅游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文旅市场管理制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常态化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黑导”“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7.加强旅游安全建设。完善旅游安全预警系统和旅游应急机制,发挥市假日文化旅游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旅游安全应急演练。完善特种旅游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等安全监管措施。(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8.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加强文明旅游品牌建设,争创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推动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常态化开展文明旅游宣传,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和舆论监督。健全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通报机制。推行旅游服务便利化,规范旅游企业诚实守信经营。(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要点、排查短板弱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各区(县)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2023年1月底前制定本区(县)创建方案。建立考评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明确创建时间。各区(县)对照创建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大安区按照2023年通过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目标推进,荣县按照2023年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目标、争取2025年通过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目标推进,富顺县、沿滩区按照2023年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目标推进,自流井区(高新区)、贡井区按照2024年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目标推进。(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文化和旅游建设用地保障,将文化和旅游类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保障相关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利用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进旅游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开发适合旅游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国有公司参与文旅项目的策划、建设和运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创建成效明显、带动作用显著的区(县),在奖补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四)加强人才建设。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引进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利用实地考察、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旅游人才培训。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文旅人才培养基地,组建文旅专家智库,强化相关职业院校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市、县级人才工程(项目),培养一批文化旅游领军人才。加快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乡村文化旅游能人,深入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推进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重大意义,大力推广创建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加强全域旅游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全市共创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级各部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