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自民〔2022〕48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地名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地名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县之间信息互通,研究解决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民宗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办等20个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两项改革工作科)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人员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地名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每年12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自贡市地名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徐浩泳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副召集人:陈 嵩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晓英 市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佘建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李续延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
杨 宏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吕 俐 市委编办副主任
邹 宏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强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缪建勋 市公安局副局长
韦媛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周 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建筑师
李慎康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云义 市水务局总规划师
江 波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喻 峰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永高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冉康林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宗林 市气象局副局长
马 骏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亚英 市通信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