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关于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自人社办发〔2022〕72号)
关于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自人社办发〔2022〕7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的部署要求,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作用,现就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参保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参保职工人数以该企业2022年8月失业保险正常参保缴费职工人数(不含补缴)计算。
三、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
四、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