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开封市按照《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 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不断优化信用环境,积极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强化平台支撑。完成开封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具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加工整理、校验、上传、异议处理、核查、统计分析、监测预警等功能,实现对报送信息的实时校验、实时同步。
完善归集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评估”机制,对各县区、各部门报送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全面评价,确保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常态化。坚持“量”“质”并举。2022年开封市新增公共信用信息数据1.02亿条,总量达3.56亿余条。同时加强信用信息的校验、清洗、脱敏、入库功能,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信用信息合格率达到100%。
细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业务培训,传达学习国家、省关于信用信息归集的最新会议精神和要求,开展《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解读和信息安全培训会。同时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培训进县区行动,到各县区进行现场培训或通过视频培训,详细介绍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路径、操作流程、数据标准,针对易错环节进行现场指导答疑,切实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