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1.8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近日,依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海沧区一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作出了处罚决定。
今年7月,在开展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位于海沧区的这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现场通过福建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系统调阅该公司检测资料时发现,经其检测的5辆车的OBD检验记录表中车牌号不同,但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控制单元CAL ID、CVN码均为雷同。根据经验,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家检测机构涉嫌在检测过程中“使用作弊设备屏蔽车辆OBD故障码”。
此后,执法人员兵分多路,立即前往各条检测线进行细致检查,很快在这家机构1号重柴油检测线发现1个黑色且标识为“OBD II”的OBD故障屏蔽器。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检测机构因使用OBD故障码屏蔽器对上述5台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导致不合格车辆通过排放检验,“属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包括上述检测机构在内,厦门市已有5家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因存在未按规定技术规范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罚没款共超过53万元。
其实,上述是厦门市重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全力守护“厦门蓝”的一个缩影。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作为控制移动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闸门’,是移动污染源源头治理的关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急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5年前,厦门即已制定出有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测方面的管理规定,此后为适应空气质量保护与改善的现实需要,及时启动立法工作并于2011年在福建省率先颁布《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年来,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又出台《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与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排气检测机构不遵守行为规范,但不属于环境违法行为的事项进行记分管理,不断整肃行业风气”,同时按照“治、打、断、建”的工作思路,建立联合监管、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守法激励机制,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管理办法》曾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使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工作人员介绍,《管理办法》采用类似机动车驾驶证记分模式对检验机构实行计分制管理,明确了检验机构的9条行为规范以及记分制管理的46项记分细则,规定12分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12个月,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为记6分、3分、2分、1分,“其中有7类行为一次记6分”,并根据一个计分周期内总分或单次记分情况,使用红黄蓝绿四色标示对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管理,标示牌悬挂于排放检验机构大厅醒目位置——2020年以来,全市共有75家(次)检验机构因存在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形被记分,其中1家因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3分,标示牌变为红牌,多家因单次记6分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超过6分,标示牌变为黄牌。
不仅如此,为有效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秩序,厦门生态环境部门每季度由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30多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排放检验机构进行记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查处;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则指定专人,每天不定时查看实时远程监控,对涉嫌疑似违法的线索,及时将相关视频进行存档,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执法人员,然后采取“执法+监测”联动的方式开展现场核查——2022年以来,共有17家(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受到处罚。
在一系列举措之下,2012年以来,厦门空气质量在全国始终名列前茅。今年前9个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75,同比改善8.2%,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六项主要污染物“五降一平”,PM2.5浓度19.5微克/立方米,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3;空气质量优良率99.6%,全省排名第一。
尤值一提的是,为持续守护、改善空气质量,《厦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明确通过查验资质、检测线、视频、报告、平台数据等方式,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的排查,重点整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使用作弊设备或软件、不检验直接出报告、换车替检、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结果、故意遮挡检测过程视频等问题;对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机动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虚假维修、非法改装、刷写0BD参数等问题。
“专项整治期间,市民可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我要投诉’、热线电话0592-2272825等方式,举报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违法问题线索。”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今年10月至12月上旬,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目前市区两级已经成立6个联合检查组,正按照方案明确的要求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今年12月中旬至2025年1月,将集中会审分析研判,将问题分为整改、处罚、移送三类清单,同步研究分类施策监管措施,“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取消机动车排放污染定期检测委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取消检验检测资质”;2025年2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形成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监督管理。
“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抬头仰望是清新的蓝,环顾四周是怡人的绿”已成为这个高素质高颜值生态之城的一个标签。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努力争做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的领跑者,积极通过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答疑解惑等方式,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守法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机构经营者法律观念、管理意识和职业道德,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携手全力护航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厦门蓝’这张城市名片愈发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