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守信得益 失信受惩”的长效机制,使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得到更多金融支持,根据《关于建立金融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评选制度的通知》(自信领导小组发〔2017〕5号)要求,自贡市2024年度金融领域企业诚信红名单评选工作已于2024年5月正式启动。相关情况如下:
一、评选及认定标准
企业申报“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标准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行业、土地、环保等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带动就业、扶贫、抗疫等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考虑;
2.建立了银行基本账户,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财务指标稳定或呈稳步增长趋势;最近三年无经营性亏损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在人行征信系统记录良好,无严重逾期或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无重大负面记录;
4.最近三年未涉及刑事案件、司法诉讼、民间借贷纠纷等,或涉及到司法诉讼,但经审判或调解不应承担责任,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5.税务评级最近三年均在B级及以上且至少一年在A级;
6.认定年度社保参保人数占员工总人数达80%以上;
7.与银行机构有或曾有信贷关系,至少在一家银行机构内部信用评级为A级(或相当于A级)及以上
8.企业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和信用管理,企业领导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信用意识较强,注重商业信誉。
9.园区企业还需满足在园区的履约情况良好,包括:较好地履行入驻协议,入驻后无拖欠水电气、电信资费、物管、厂房租赁等各类费用情况,投资密度符合园区要求、投资资金到位情况良好,园区管委会认定年度未接访员工投诉事件等
二、红名单企业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下载《自贡市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于6月10日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大厅:
(1)填写完整的《自贡市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申报表》。
(2)符合评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损益表,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获得行政奖惩情况,守信事迹,员工社保参保明细,税务评级结果等。
三、相关要求
为确保评选工作开展质量,入围复审的企业需要积极配合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并在提交资料时提供法人近期信用报告供工作人员审查,若是企业法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则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8218151;QQ:1539481826。
附件1
自贡市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成立日期 |
|
*规模特征 |
|
|||
开户许可证号 |
|
纳税信用等级 |
|
|||
*证件类型(勾选)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
*证件号码 |
|
|||||
员工人数 |
|
社保参保人数 |
|
|||
*企业法人 |
|
|||||
*企业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近一年第三方信用评级情况 |
||||||
信用评级机构 |
|
信用评级等级 |
|
|||
2023年净利润(万元) |
|
|||||
*2023年获行政奖惩情况 |
|
|||||
本单位自愿申报自贡市“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同意评审单位在评审期间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企业信用报告,配合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信用评级。 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签章: |
填报说明:“*”号为必填项。 申报日期: